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刘海庙、三官庙、集仙观安防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西安市鄠邑区刘海庙、三官庙、集仙观安防工程采购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08-28 10: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PH-XASHYQWWGLS-20201031
2、项目名称:西安市鄠邑区刘海庙、三官庙、集仙观安防工程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473,109.00元
4、最高限价:473,109.00元
5、采购需求:西安市鄠邑区刘海庙、三官庙、集仙观安防工程采购项目,1批,采购预算:473,109.00元,项目概况:配置包含网络报警主机、监视器、硬盘、红外双鉴探测器、硬盘录像机、高清网络枪型摄像机、总线式防区输入扩展模块、UPS电源、电池、电池柜、静音发电机、一体化操作台及监控室装修等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简要技术要求、用途:配置包含网络报警主机、监视器、硬盘、红外双鉴探测器、硬盘录像机、高清网络枪型摄像机、总线式防区输入扩展模块、UPS电源、电池、电池柜、静音发电机、一体化操作台及监控室装修等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2020-08-31 09:00:00至2020-09-30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7)供应商需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智能化二级及以上资质(含二级)。(8)本项目不允许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0-08-19 18:00:00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静
手机:13683174576 (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05601
邮箱:lijing@dlzb.com
传真:010-53605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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